实价登录买屋契约增列记载事项 以保障消费权益

成屋买卖定型化契约记载事项,以保障消费权益。(图/资料照)

记者江羚瑜/台北报导

对多数人来说,买房子人生最大一笔消费,为了确保民众买得安心,政府义务促成不动买卖契约书内容公平性内政部提出的成屋买卖定型化契约详细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已由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会议审查通过,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其中包括「业者应将房屋现状重要资讯充分揭露」、「业者应确记载房屋现状格局建物型态」、「业者交屋迟延条款」、「为避免产生消费纠纷,不得有广告仅供参考」等字眼规范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指出,对于房屋现状的重要资讯,业者应书面详列说明,其中包括房屋未登记部分漏水情形、曾否发生凶杀、自杀或一氧化碳中毒致死的情事、辐射屋检测混凝土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检测如海砂屋检测事项、是否为直辖市市政府列管山坡地住宅社区,。

由于实价登录制度已于8月上路,定型化契约修正案的现状确认说明书,应增列建物现况格局,以交易当时实际的现况格局为准及建物型态如办公商业大楼、住宅大楼、华厦仓库套房工厂、厂办、农舍公寓、透天厝、店面类型以利义务人申报

为了避免业者借故迟延交屋,引起消费纠纷,修正案也增加业者的责任,包括未按约定日期交屋的卖方,消费者得请求业者,自应交付日起至依约交付日止,每日按已支付全部价款的万分之二单利计算,应赔偿消费者所受到的损害。为了避免造成消费纠纷,也不得有广告仅供参考,或实际与使用的所有权面积以外的「使用面积」、「受益面积」、「销售面积」等名词

行政院消保处表示,成屋买卖定型化契约中的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皆由内政部公告,并给予业者6个月准备期,自公告后6个月生效,并呼吁全国消费者,如果发生任何消费争议,均可拨打「1950」消费者服务专线咨询,或向各县市政府消费者保护官请求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