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潮缴不出保费怎办?四项变更保障保户权益

▲面对这波失业潮,寿险业者建议,若保户因为收入短少而缴不出保费,千万别急着解约。

记者江羚瑜/台北报导

10月份产业裁员消息波波来袭,先是媒体业裁员500多人、后是中区科技业裁员1,300多人。中国信托人寿表示,面对这波失业潮,保户如果因为收入短少而缴不出保费,千万别急着解约,试着进行减额缴清、减少基本保险金额或透过展期定期保险等变更方式,将有助于保留保障权益及降低保费损失

中国信托人寿客服中心主管周治伟说明,投保长年期保险商品在投保前3年解约,能拿回的解约金有限、十分不划算。以40岁男性投保「中国信托人寿增有利增额终身寿险」为例,保额100万元、缴费期间20年、每年实缴保费126,522元为例,在投保的第一年解约、解约金是零,在第三保单年度末时,累积实缴保费为379,566元,解约仅能拿回196,670元,约为累积实缴保费的54%。所以建议保户在缴不出续年度保费时,先与保险公司客服中心联络,询问该商品之保单条款关于契约变更项目的权益后再作决定。

以「中国信托人寿增有利增额终身寿险」保单条款内容为例,保户可采行以下四项变更以保障权益。首先,变更为「减额缴清保险」。要保人可以用已累积的保单价值准备金扣除营业费用后的数额,作为一次缴清的趸缴保险费。该保单变更为「减额缴清保险」后,不必继续缴费而该契约仍然有效,其保险范围与原契约相同,只是基本保险金额会降低。

其次是变更为「展期定期保险」,让保单仍有相同的保险金额。要保人用已累积的保单价值准备金扣除营业费用后的数额,作为一次缴清的趸缴保险费,改为仅有「身故保险金或丧葬费用保险金」或「完全残废保险金」给付项目之展期定期保险。要保人不必再缴保费,其展延期间可参考保单页面所载。

再者则为减少「基本保险金额」。要保人在契约有效期间内,可以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以及降低应缴保险费,但减额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该商品最低承保金额。最后是变更缴费期别,由一次性的年缴改为半年缴、季缴或月缴,以降低在特定时间内的应缴保费金额。中国信托人寿提醒保户,当续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交时,保险公司对于年缴或半年缴者会进行通知,自通知到达翌日起30天内宽限期;月缴或季缴者则不另行通知,而是自保单所载保费应交付日期之翌日起30天内为宽限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仍要负起理赔责任

另外,要保人在投保时勾选同意「自动垫缴」者,保险公司会以该契约当时的保单价值准备金,自动垫缴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让该保单继续有效。但是当保单价值准备金之余额不足以垫缴且经通知到达后逾30天仍未交保险费时,该保单契约效力会自动中止,惟保户日后收入如恢复正常,可把握在保单停效两年内、保险期间届满前,提出保单复效申请,保险公司会根据契约条款之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