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保单先变更 确保权益

现代离婚率居高不下,以离婚人口占比来看的话,壮年族群的离婚人口占总离婚人口将近一半,全球人寿提醒壮年族群,离婚前务必完成保单变更。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要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最好要在离婚前谈好保单归谁,以及是否要变更「要保人」,以免影响到后续行使保单的权利。比如太太是要保人,被保险人是先生,要保人是有权将保单解约拿回保单的解约金,且保单解约无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

但由于「被保险人」是保单核保与保费计算的主要依据,因此无法申请变更,若离婚后「被保险人」担忧保单会对自己有不利的影响时,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不同意自己为被保险人」,申请终止保单。

其次,就是记得检视孩子的保险。当双方都决定好子女亲权归属后,最好是将要保人变更为拥有亲权的一方,或是变更为子女本人,万一未来有保单相关事务须由要保人办理时,对彼此都比较方便,可以减少需要对方配合的问题。

台寿则建议,要把握保单调整二大要点,为离婚后的安稳安排。一是保单所属权(婚后财产)分配。二是离婚后的保单角色(要保人/受益人)调整:离婚后一定要记得调整保单的角色,保险金才能给付给真正想保障的家人,以免发生保险金理赔给前夫或是前妻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