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户「3大资料变更」记得跟保险公司讲 守住保单权益重点曝光
▲若保险期间变更资料,例如换工作、更新联络方式或受益人等情况,都应主动即时地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契约变更。(图/pixabay)
民众投保完,再次和保险公司联络时,很可能已是有理赔需求的时候。第一金人寿表示,若保险期间变更资料,例如换工作、更新联络方式或受益人等情况,都应主动即时地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契约变更,才能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金人寿表示,由于「意外险」的保险事故就是意外,被保险人的工作危险性,是保险公司承保与否及计算保费的关键依据。若民众投保后,全职或兼职工作有换产业,要记得变更「职业」,或现职公司工作内容有异动,则变更「职务」,明显影响到工作危险性,都应即时通知保险公司。
举例而言,民众投保意外险时,职务是行政人员,但1年后辞掉工作,改做美食外送员,每天都骑机车在外面跑,新工作危险性较投保时的内勤工作高。第一金人寿总经理林元辉说明,如果投保意外险后,有换职业或职务的情况,可能会影响保费及后续理赔,建议民众如果有换工作,先通知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判断是否需提出变更申请。
变更「联络方式」:受益人联络方式填写「同要保人」容易忘记更新
受益人资料不完整或未更新,也可能影响到保险金领取。林元辉举例,小明爸爸投保终身寿险并以自己为要保人及被保险人、小明为受益人。由于投保时小明年纪还小,受益人联络方式勾选「同要保人」,等于要保书只有留下小明爸爸的联络方式。
多年后,小明爸爸已更换地址及手机号码,小明上大学也搬出去住了,假设发生保险事故,因为要保人及受益人的联络方式皆已不适用,就会出现保险公司联络不到受益人的窘境,而小明如果没有主动联络保险公司,理赔保险金可能就会找不到受益人。
▲资料上若有变更,一定要去保险公司申请。(图/pixabay)
投保时,常见的受益人填法为「法定继承人」。第一金人寿表示,如果要将身故保险金留给特定对象,建议直接指定受益人。林元辉举例,小李父母很早就去世了,小李由姑姑扶养长大,小李出社会后投保第一张寿险保单,小李想将身故保险金留给姑姑,所以受益人栏位直接填写姑姑的名字。
只要保险事故还没发生,在被保险人也签名同意的情况下,要保人随时可以申请变更受益人,第一金人寿建议保户在不同人生阶段,重新评估是否需变更或新增受益人。
回到刚刚的例子,假设小李结婚了,寿险保单受益人想增加老婆小美,由于受益人不只一位,小李可以利用「顺位」或「比例」的方式预先分配,例如姑姑 50%、小美 50%,以避免日后纠纷。
为了保障保户权益,保户的资料变更大多需要以书面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或辅以相关证明文件,保户如欲办理变更,建议迳上保险公司官网或致电免费服务专线,才不会失去原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