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单」改版重点曝光!寿险公会提3大厘清 6家保险公司速推合法新商品

儿童保单改版,让民众担心无法提供小孩最完善的保障。(图/pakutaso)

记者杨络悬台北报导

保险法》第107条修正案将于12日生效规定15岁以下儿童保单,限额61.5万元的丧葬费用。不过寿险公会提出「3大重点厘清」,即现行保单仍可继续销售、儿童仍可购买多张保单、目前有6家保险业者已推出合乎法令且具丧葬费用给付的新儿童保单。

寿险公会指出,《保险法》修订对15岁以下投保影响最大,依现行规范15岁以下传统型保单,仅能以返还所缴保险费加计利息设计投资商品只能以返还保单帐户价值方式给付;也就是说,15岁以下的儿童并无法享有真正的身故保障,万一发生事故时仅能拿回自己所缴的保费或累积的帐户价值,实际并无保险保障分散死亡风险

立法委员修改《保险法》107条,主要是希望未满15岁以下儿童若不幸身故,不是退还保险费加计利息,而能有一定程度的保障,因此,评估15岁以下孩童也应享有「保险带来风险分散」的好处,让该年龄区间儿童也能享有身故保障。

不过兼顾道德风险考量,设定身故保障需以遗产税丧葬费用扣除额的一半为限,以目前的规范即以61.5万元为身故保障上限。

寿险公会表示,经与金管会沟通后,现行退还保险费加计利息给要保人的保单,并未违反《保险法》107条法令的规范,因此现行以身故退还所缴保险费的寿险及综合型商品(含住院医疗重疾长照等)仍可继续销售。

至于7月1日后的寿险保单,若15足岁以下也需符合死亡保障门槛法则,则需提供具丧葬费用的给付内容,并列入通算,即通报合计额度,但考量立法原意及市场需求,如果保户首张保单已满61.5万元,想再投保第二张以上保单时,要保人需签属同意声明书后才可投保。

寿险公会解释,目的是为了协助要保人了解在15足岁前身故时,超出额度部分将采退还保费处理;所以,《保险法》第107条修订实施后,儿童仍可购买多张保单,充分为未来保险风险进行规划

目前至少有国泰人寿富邦人寿、中国人寿、新光人寿台湾人寿及全球人寿等6家保险业者,立即推出具丧葬费用给付的保险商品。寿险公会表示,除原有的保险商品外,儿童更可借由此次《保险法》修订而买到具身故保障的商品,建议家长可先盘点自家宝贝的保险缺口,尽快补足孩子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