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U防洗钱要客户认证 林建智:妥适性不足就是扰民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董事长林建智。(图/记者官仲凯摄)

财经中心/台北报导

对于主管机关要求境外OIU保户投保时需强化身分一事,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董事长林建智认为,无论从洗钱防制还是防范道德风险角度来看,不但多此一举且可能会对OIU业务发展产生制肘作用,建议主管机关多了解实务上会发生的影响,否则严格规定又没妥适性理由,就俨然是扰民

林建智表示,当初大力推动OIU政策原本就是希望帮助业者增加一个销售及创新的平台,不管是业者自己设计保单,或是未来可能代理国外商品等,提供一些租税优惠给境外客户需求的多样化选择。但现在的氛围似乎主管机关有点担忧此平台因有租税减免诱因,进而会成为有心人士做为洗钱、藏钱之用,因此才会做出对OIU客户身分认证的政策决定。

「这样的错误认知让我有点担心。」林建智坦言,洗钱防制配合国际上准则以及OIU创新平台的施行,让业者可以和国际竞争这2件事是不抵触的。若要求境外客户必须提供身分的双重认证,林建智说,这其实是一个妥适性问题,其真正辨识的必要性为何?「我觉得这查核动作是多了。」对境外客户而言,买保险除了看护照外,还要看身分证或驾照,这在伪造或变造上,不是更简单?

再者,林建智指出,当初设计OIU时,金流部分本来就不需要保险公司担心,主要控管部分是在银行端,因此若要防制洗钱,境外客户相对拿大量现金购买保险的行为模式其实是少数,这样的意义是不存在的。而销售商品若是以简单的保障型商品,查验身分就是以防范道德风险为目的,但客户本人就已在境内可以进行身调,所以此举确实有一点矫枉过正,甚有可能影响到OIU的发展。

就《洗钱防制法》对金融业的影响,林建智倒是认为保险业的影响较少,其一为目前就保费支付方式大多以信用卡银行帐户转帐为主,理赔金额的给付也是以银行帐户为主,交易已不再使用大量现金。

其二,洗钱防制大多与高额保单有关,保险公司本身自己也会有防制系统,较为担心的部分是那些列管名单者,若化整为零,同时跟好几家买,额度又不高,这才有可能出现漏洞,此时公会与业者就必须建立起良好的通联制度,提醒大家警示,因此保险业者一同建立资料库资源分享,是一个可行杜绝的方法。

谈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界定问题,林建智强调《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保护的是无助受制于金融机构强大压力的弱小消费者,但近来的一些金融争议事件产生一些吊诡的现象让他感到忧心。如一些专业投资人企业法人,因投资失利或判断错误,透过外力或诉诸媒体,让他们开始也要求成为《金保法》的保护对象,这对于原先相较之下更需要帮助的弱势族群对象,会出现排挤效果,让资源被瓜分掉,进而失去当初立法的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