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洗钱!带「10万现金↑」出入境恐遭没收 网怒:扰民

▲注意!6月28日起,出入境携带超过新台币10万,有可能会被没收。(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打击洗钱犯罪财政部关务署今天(14)表示,自6月28日起,凡携带新台币10万现金出入境的旅客,若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者将科处没入或罚锾。但该项法令,却引来网友怒批「脑残法令」,去一趟欧美国家只带10万现金怎么够,「政府缺钱了吗?」

依据修正前洗钱防制法第10条规定,旅客携带总值1万美元以上的外币现钞或总面额1万美元以上的有价证券出入国境时,都需向海关申报,并经红线台查验通关。而关务署为了防范洗钱犯罪,自6月28日起,出入国境者携带新台币10万元现金,或总价值达1万美元以上的黄金及有被利用进行洗钱之虞物品,均应向海关办理申报;同时,申报义务并扩大以货物运送、快递或邮寄等运送方式

此外,为配合法令变更,财政部依据洗钱防制法第12条第3项之授权规定,办理「旅客或随交通工具服务人员出入国境携带外币现钞或有价证券申报及通报办法」之修正预告作业,并变更名称为「洗钱防制物品出入境申报及通报办法」。

不过该项法令却让众多网友直呼「越来越看不懂这种无厘头规定」,买个头等舱都不只10万,「洗钱只洗10万也太逊」,还是政府想没收「不懂投诉又没用信用卡习惯老人家观光钱?」甚至有网友觉得「出国带10万很基本」,更何况去欧美国家,只带10万根本不够,怀疑是「银行跟政府的官商勾结」,要逼人民办信用卡,直呼太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