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超额现金出入境 海关今年已没收6000万元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财政部关税总局14日指出,海关查获带超额现金案件从去年一整年的9件,暴增至今年仅7个多月就已经有25件,总没收金额高达6000万元,其中最大的一起案件金额超过1000万元。

在今年没收现金的案件中,超过一半都是携带超额100万元以上,最大的一笔金额是7月时有位台湾旅客带超额1181.1万出国;第二名则是4月份,有位印尼旅客带了总共超额28万100美元(约新台币840万元)的美金现钞旅行支票

关税局表示,携带外币(不含人民币)出入境数额没有限制,但要是超过等值美币1万元,应该在出入境时向海关申报,没有申报或申报数额不符,超额的部分会被没入。

而携带人民币出入境的限额是人民币2万元,若超过免申报限额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超过限额的部分,入境旅客要自行封存于海关,在出境时再携出,如果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超额部分将没入。

至于携带新台币出入境以6万元为限,如超过限额,应该事先向中央银行申请核准,出入境时凭中央银行的同意文件放行;超额部分若没经过核准,则不准携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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