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新制实行 携带超额现金、黄金出国未申报将没收

桃园机场示意图(图/记者季相儒摄)

旅游中心综合报导

经常出国的旅客应该都清楚,若携带超过1万美元之外币现钞,均需向海关申报。配合《洗钱防制法》修订,桃园国际机场粉丝专页特别提醒民众,自6月28日起,携带超过新台币10万元现钞,或是等值1万美元黄金、裸钻等,均须向海关办理申报,若没有诚实申报或谎报实际价值,超额部分将直接没收入或是处以罚锾,出国者不能不慎。

今年3月,财政部关务署已对外公布,自6月28日起,新增「出入国境者携带新台币10万元之现钞,或总价值达1万美元以上之黄金及有被利用进行洗钱之虞物品,均应向海关办理申报」;此外,申报义务并扩大以货物运送、快递或邮寄等运送方式;而人民币限额2万元的规定则维持相同。旅行业者建议,若有大量购物需求,可透过海外ATM提领现金或是使用信用卡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