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简并税费 将整合两种申报

中国大陆国家税务总局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于日前公告《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又称「简并税费申报」)。

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资深会计师徐晓婷21日表示,过往申报不同名目税种时,常出现需重复填写、报送繁琐或其他常见之人为错误,「简并税费申报」因为整合两种申报,将有助达到优化办税流程、减轻办税负担及提升办税品质目标。呼吁台商应立即评估现有之税费申报情形,避免未来可能遭税务机关裁罚

「简并税费申报」系整合二种申报:一、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及烟叶税」十个税种整合为一张《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自2021年6月1日起全国纳税人开始适用;二、将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申报表进行整合,自2021年5月1日起,仅在海南陕西、大连及厦门等四个地区试点

徐晓婷补充,未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是由「税源明细表自动生成,在政策衔接上,建议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前,应尽快收集上述十个税种「税源明细表」的税务基础数据,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对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可以在申报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