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等十税种合并申报全国推行

江南时报讯 根据税务总局此前文件,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这涉及10个税种,分别是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

上述10个税种进行合并申报是一项便民办税举措,对纳税人来说究竟有何好处?

5月31日,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刘宜在“税务讲堂”上表示,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整体改造了10个税种的申报流程,进一步优化了办税流程,纳税人一次登录、一填到底,有效避免了“多头找表”,大幅提高了办税效率。合并申报后,表单数量减少约三分之二,数据项减少约三分之一,新申报表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将有效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

此次合并申报税种涉及房地产交易时相关税种,那么老百姓买卖房报税是否受影响?

刘宜表示,目前,纳税人申报房地产交易税收时,一般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税的综合申报表一并申报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税种,具体包括增量房交易申报表、存量房交易申报表和土地交易申报表。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后,这些申报表单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这意味着老百姓买卖房申报房地产税交易税收,并不会受此次合并申报纳税影响。

不过,对于其他交易来说,不少纳税人会受10个税种合并申报影响。那么究竟怎样进行合并申报?

刘宜介绍,税务总局已经向社会发布了《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纳税人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申报前,需要填报《税源明细表》维护纳税申报的基本信息,征管系统将根据各税种《税源明细表》自动生成《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审核确认后即可完成申报。

“《税源明细表》是后续管理的基础数据来源,也是生成纳税申报表的主要依据,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刘宜说。

那么,纳税人应如何维护税源信息呢?

对此,刘宜表示,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

另外,纳税人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可以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

(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