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产》5月综合所得税申报起跑 有房、租房聪明节税

在申报综合所得税的时候,标准扣除额单身者是12.4万,夫妻合并申报是24.8万。如果是本人、配偶及申报受扶养亲属可将自住用途的房贷的利息支出申报列举扣除,每一个申报户以一间房子为限,且这间房子必须没有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扣除数额是把当年度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去储蓄投资特别扣除额后剩下的余额申报扣除,列举扣除的数额最多不能超过30万元,按照综所税率5%-40%计算,最多可以省下12万元的税金。

对于拥有房屋并且出租的房东来说,个人综合所得税其中一个项目是「租赁所得」,房东报税时的实际租赁所得额=整年度「租金收入」减去 维护房子「必要耗损+费用」。房东如果将合法建筑物提供作包租代管社会住宅,或将房子出租给符合租金补贴资格的房客,经主管机关认定为公益出租人,全年租金收入可减除每屋每月免税额1.5万元后再减掉必要损耗和费用后的余额来申报房屋租赁所得。此外,各县市政府为鼓励公益出租人而提供房屋税、地价税等税赋优惠。

租金支出应纳税额可以作为综合所得税申报的列举扣除项目之一,纳税人本人、配偶及申报受扶养直系亲属在中华民国境内租屋供自住且非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金,每一申报户每年扣除数额以12万元为限,租屋族可以确保将所有合法的租金支出纳入申报,从而减少应纳税额,达到合法合规节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