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申报所得税 7月底可拿到退税款

因应新冠肺炎疫情,我国今年全面延长综合所得税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及缴纳期限1个月,由今年5月1日至6月1日,展延为5月1日至6月30日,缓减民众缴税时间压力

财政部表示,为减轻疫情造成民众经济压力,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退税案件将提前1个月退税。第1批退税案件提前于今年6月30日退税,适用范围为今年6月1日前采网路申报及税额试算线上或语音回复、5月11日前向户籍地国税局纸本申报(包括人工、二维条码及税额试算书面回复)的退税案件,想要尽早领到退税款的民众,可以把握时间利用网路进行申报。

财政部进一步表示,在今年6月2日至6月30日采网路申报(含税额试算线上或语音回复)退税案件,将于申报期结束后1个月,即在今年7月31日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