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火速退税 选综所税网路申报直拨退税
该局说明,111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第一批退税案件包括:一、采网路申报退税案件;透过线上及电话语音确认回复的税额试算服务退税案件;三、112年5月10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户籍所在地稽征机关确认之税额试算退税案件。
自111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开始,于申报期限内采二维条码及人工申报方式之退税案件,经稽征机关核定退税者,一律列为第二批退税,取消原5月1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稽征机关完成申报列为第1批退税的规定。
台北国税局建议,民众可采用网路申报(含手机报税),不仅可列为第一批退税,且不受时间及地点限制,省时又便利。
选择「直拨(转帐)退税」安全且快速,第一批退税款将于112年7月31日当日直接拨入纳税义务人指定存款帐户;未采用直拨退税方式或退税款无法转入存款帐户者,则由国税局寄发退税凭单,再由纳税义务人于兑领有效期限内,持凭单至金融机构办理托收或提兑。
为缩短纳税义务人领取退税款的时间,建议采用网路申报(含手机报税),并提供存款帐户供稽征机关办理转帐退税,除退税款可早日入帐外,更不必担心退税凭单遗失或被冒领,同时可免去往返金融机构提兑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