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综所税 7月底首批退税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101年度综合所得税第1批退税案件,将于102年7月31日存入受退税人帐户,或寄发退税凭单给受退税人,请符合退税条件纳税人特别注意。由于综所税结算申报应退税案件分三批办理,第二批退税时间为102年10月31日,第三批退税时间则落在103年1月20日。

国税局指出,此批退税案件,为5月1日至5月31日止,利用网路申报或税额试算服务线上回复,或5月10日前,纸本回复税额试算退税确认申报书,或5月1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稽征机关申报之二维条码人工申报,且符合退税之案件。

国税局表示,该批退税未采用存款帐户转帐退税或填写之帐户无法拨入者,该局会寄发「退税凭单」并以挂号方式投递,请受退税人注意。

不过,该局强调,如有符合该批退税条件的纳税人至8月上旬仍未接获「退税凭单」 时,请尽速向申报时的户籍所在地分局、稽征所洽询。

国税局同时表示,目前国税局退税方式只有两种,方式一:依纳税人申报时所指定之金融机构邮局 的存款帐户直接转帐退税,并于事后寄发「直接划拨通知单」通知纳税人退税款已拨入;方式二:邮寄退税凭单或退税支票给纳税人前往金融机构兑领。绝不会以电话要求纳税人到提款机操作来办理退税或要求核对纳税人银行存款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