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综所税申报退税提前 6月底起分3批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今(109)年办理108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间因应疫情延长至6月30日,且为减轻疫情造成民众经济压力,财政部特别将退税提前1个月,为自6月底起分3批退税。

该局说明,以往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第一批退税都是在7月底,今年特别提前至6月30日完成第一批退税,该局整理今年3批退税之时程及适用对象如下:

一、第一批:退税日期109年6月30日,对象包括109年5月1日至6月1日采网路申报、税额试算采线上登录或电话语音回复;109年5月1日至5月11日向户籍所在地稽征机关申报之税额试算书面回复、人工申报及二维申报。

二、第二批:退税日期109年7月31日,对象为109年6月2日至6月30日采网路申报、税额试算采线上登录或电话语音回复。

三、第三批:退税日期109年9月30日,对象为109年5月12日至6月30日申报之税额试算书面回复、人工申报及二维申报。

四、其余退税案件,于110年1月18日退税。南区国税局呼吁,网路快速便捷,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而且不用去报税现场人挤人,请多加利用网路办理综合所得税申报及利用存款帐户转帐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