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所税7月31日首批退税 5千元以上需存入帐户

财政部表示,100年度综合所得税将于7/31进行第一批退税作业。(图/资料照片)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财政部台湾省北区国税局表示,7月31日将进行第一批100年度综合所得税退税作业,届时将存入纳税义务人所指定之金融机构帐户,而未采用转帐退税之案件,则采寄发退税凭单方式给纳税义务人。

该局表示,适用首批退税的对象为采「网路申报」、「税额试算线上登录或电话语音确认」及于101年5月1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国税局之分局、稽征所及服务处申报「二维条码」、「人工申报」或「税额试算退税确认申报书」之退税案件,而退税凭单有效兑领期限为101年7月31日至9月28日,请受退税人于收到退税凭单后,尽速于兑领期限办理兑领手续。

而退税凭单金额在5,000元以下者,受退税人除可持身分证印章及退税凭单迳向凭单上所指定之金融机关兑领现金外,亦可存入各金融机构帐户兑领;金额在5,000元以上者则须存入存款帐户方得兑领。

至于第二批退税对象为5月11日到5月31日采二维条码、人工方式申报及书面回复确认退税案件,最后一批退税对象则为逾期申报、逾期书面回复确认及申报自缴经核定为退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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