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好三由智慧航运平台:浙江省首个网络平台货物运输代开专用发票试点平台!

(原标题江苏好三由智慧航运平台浙江省首个网络平台货物运输代开专用发票试点平台!)

一直以来,在内河物流行业的承运业务中,大量的现金成本无法获得有效的票据,是造成企业成本流失、影响企业发展的痛点之一。由于承担内河货物实际运输服务的主要是个体船东,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无法给货运企业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托运方(货主)因无法获取该笔运输的进项发票,无法抵扣增值税,同时也无法有效地进行成本列支。面对物流货运行业进项难、开票难的问题,很多企业选择低价增值税发票、虚购成品油增值税发票、以及挂靠公司买卖发票、白条入账等不合规方式来解决。殊不知,这种简单粗暴的解决方式却潜藏巨大的隐患数据造假税务风险很大、物流虚票市场泛滥违法违规。参与虚票市场交易风险不可控、责任不明晰、流程不标准、交易不规范、一旦被查对于企业就是致命打击。

网络货运代开专票全面放开,保障税务合规

为了彻底解决个体船东开票难问题,国税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并颁布了税收总函〔2019〕405号文件,赋予了网络货运平台代开发票的资格,即取得试点资质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可以为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对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作出答复,此答复一经发出立刻在行业引起巨大反响。其中尤为关注的是针对平台企业税前扣除凭证进行了详细说明,平台企业要依法依规使用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为物流企业降本增效,江苏好三由坚持“身体力行

江苏好三由智慧航运平台,是浙江省首个网络平台货物运输代开专用发票试点平台。2020年4月29日,在各级政府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江苏好三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自贸区好三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正式与浙江税务局舟山分局签约网络平台货运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议普陀区税务局许局长与江苏好三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张军董事长分别代表双方单位在协议上签字。这标志着全浙江省首家网络平台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在舟山正式落地运营。

浙江省首家网络货运代开增值税签订仪式

税务局局长许磊(左一)、江苏好三由董事长张军(右一)

不管是网络货运企业,还是生产型企业、贸易商、传统物流企业,只要通过好三由平台线上注册、运力整合并完成交易,即可通过平台与税务机关的数据监管,高效地帮助个体船东代缴增值税及相关税费,代开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增值税到船东端的断裂问题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既帮助税务机关解决了船东个人所得税征收难的问题,也解决了货主获票难题,彻底打通了发票流的链条,本质上杜绝了白条做账、三流不一、虚假开票的问题,真正意义上做到了合理、合法、合规。

好三由APP作为国内领先的智慧航运平台,以”互联网+、物流大数据、供应链金融服务”为核心路径,平台能够实现货主一键发布货源、电子合同、运费资金线上结算、北斗定位、船主运费线上结算等相关系统功能,集信息流资金流、票据流于一体,具备物流信息全流程跟踪、记录、存储、分析能力,充分保障物流交易真实性,推动行业向标准化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促进社会运力资源的整合、降低物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