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税局整合跨部门资料 台商违法成本升高
勤业众信(Deloitte)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资深会计师徐晓婷20日表示,随着中国大陆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四期及多部门共享讯息机制的实施,已彻底打破以往的资讯壁垒情况,税务机关将透过其他部门掌握资料,例如海关进口完税价格、社保异常申报、资金异常收支等,间接提高了纳税人违法的成本,台商应留意。
中国大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今年5月9日,为根据2009年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进行修改,除了删除22条、新增5条及修改46条之外,也将税务稽查办理程序拉高到部门规章的税法层级。
徐晓婷提醒台商,大陆税局未来税务稽查执法将紧密结合金税四期走向法治化、规范化,除了违法行为容易快速被发现之外,在共享讯息机制下,违法讯息恐影响其他部门的资质级别,建议企业应对实应掌握「合规入帐」与「合规申报」二大最佳策略。 大陆国家税务总局《征求意见稿》共分六章(总则、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附则)63条,包括明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应当进行全程记录;调查取证时,不得违反法定程序、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手段获取证据等,明确排除非法证据。
另外,大陆也细化保障行政相对人知情权和陈述申辩权的相关规定;若被执行人有经济困难,可向稽查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