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误用上一期发票 赶快补报可免罚

营业销售货物劳务时,如果误用前一期的统一发票,且无法收回作废重开情形,在未经他人检举及未经稽征机关财政部指定调查前,应自动主管稽征机关报备,以免受罚。

国税局指出,曾有甲公司于今年7月1日销售货物时,误开到今年5-6月期统一发票交付买受人,事后发现主动向主管稽征机关报备误用的统一发票起讫号码金额及张数,并将其销售额并入7-8月份申报缴纳营业税,即可免依税捐稽征法第44条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