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财务补报7月31日到期 违者最高可罚500万元

民政副司长郑英弘。(图/内政部提供)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政党2018年度财务申报的最后期限到7月31日,目前尚有120个政党仍未申报,内政部特别提醒,这些政党要尽速完成申报,否则依法可处100万至500万元的罚锾。

内政部17日上午举行例行记者会,由民政司副司长郑英弘说明「政党财务补报月底到期」议题。内政部表示,依政党法规定,政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内政部提出上一年度财产财务状况决算书表,如不申报或不依法定方式申报,经通知限期申报仍未申报者,依法将可处新台币100万至500万元的罚锾;经通知限期补正而未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规定者,将可处20万至100万元的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内政部政党审议会已于6月决议,2018年度财务补申报的期限到今年7月31日,289个须财务申报的政党,目前仅有169个政党提出申报(合格者146个,不合格需补正者23个),120个政党仍未申报。

内政部呼吁,尚未办理财务申报或补正的政党,应尽速办理申报、补正事宜。若逾期未办理,将汇整名单提报政党审议会,讨论处分事宜。

内政部也指出,目前全国仅有15个政党已完成法人登记,依政党法规定,过去依人民团体法成立的政党,应于今年12月7日前补正组织、章程及相关事项,并向地方法院办理法人登记,届期未完成或仍不符规定者,将依法废止备案

内政部提醒,尚未完成法人登记的政党,记得要尽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修正章程,并于今年12月7日前完成法人登记,以免未来被废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