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未申报!内政部首波开罚60政党100万元 5政党20万元

内政部首波开罚65个政党。(图/内政部提供)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7月31日为政党107年度财务最后申报日,内政部针对未申报或未完成补正的政党,今日已寄出首波65个政党的处分书,其中未完成补正的政党罚锾新台币20万元,未申报的政党罚锾100万元。

内政部表示,政党依法从事政治活动,且可收取政治献金,其财务公开透明至为重要,更应守法。内政部已多次函请政党依规定办理,并于今年6月28日发函,限期于7月31日前补正,故针对未依限完成财务申报义务的政党,依法开罚。

依政党法规定,政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内政部提出上一年度财产财务状况决算书表,如不申报或不依法定方式申报,经通知限期申报仍未申报者,将可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经通知限期补正而未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规定者,将可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内政部指出,由于政党法是在106年12月6日公布施行,政府基于辅导立场,所以107年政党在申报106年财报时候,内政部依政党审议会决议,给予缓冲期间。

今年为使政党正确办理107年度财务申报,内政部已于今年1月8日函请各政党,依政党法设置会计帐簿及办理财务申报事宜,并于4月24日再次函请各政党尽速申报。

根据内政部统计,今年应办理107年度财务申报的政党共有289个,已申报的有186个政党,其中合格者171个、尚待补正者10个,补正后仍不合格者5个;剩余103个政党则未申报。内政部除了今日首波开罚65个政党外,在完成送达相关程序后,所有未完成财务申报的政党,都会依法开罚。

内政部也提醒,政党法施行后有2年的缓冲期,若于今年12月7日前,政党的组织、章程及相关事项仍有与政党法规定不符者,或尚未完成法人登记,内政部亦将依法废止政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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