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北市严查补教师公布本名 不改善可勒令停招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补习班狼师风波引起轩然大波,从中央地方纷纷开始检讨补习班管理办法台北市抢先中央,教育局12日宣布即日起将严格要求补习班以揭露教师真名为原则;但考量到补习班教师普遍使用化名,教育局将放宽除揭露真实姓名外,可在旁边加注化名。未来,补习班业者广告传单课表等都需要揭露真名,而招牌则需要与申请立案名字相同。

对于新制上路后业者所需要进行的变动,教育局表示业者可以有3个月的缓冲期,期间教育局稽查违规之处会以劝导为主,缓冲期过后若未改善或被稽查到违规等,会限期1个月内改善,否则将面临停招处分,最严重之状况,教育局可以针对业者缴交的代金开罚5千到30万元不等。

北市教育局终身教育科长穆慧仪表示,实际上现行的《短期补习班设立及管理准则》第9条,就已经要求业者需将老师个资报请备查,所有授课教师都需要有本名、注明化名,并提出身分证与最近3个月内核发之警察刑事纪录证明。不同的是,现在教育局要求上述的资料,要对外公开。

实名制部分也包括补习班名称。穆慧仪表示,补习班对外招生一定要用核准立案的班名,但若老师非常有名业者想要用老师的名气招生,「我们也认同,但是一定要用报备的名字,也就是要用补习班老师的本名作为招牌,同样也可以在名称下用括弧方式标记化名处理。」

穆慧仪指出,未来补习班的广告招生简章会送到局内检查,如找到教师姓名不符者,会要求限期改善;初期会给业者3个月缓冲期,稽查人员会先以沟通、劝导方式进行。如有广告不实以及不当招生,或是局内发现教师有前科,则会要业者汰除教师,如未改善,最重将对业者处以「停招」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