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吠叫提醒饲主是天性 法官认事证不足不罚

法官认为狗见人车经过有警觉性,以吠叫提醒饲主也是天性,认定事证不足,谕知不罚。(本报资料画面)

高姓男子不满隔壁邻居家里饲养的犬只吠叫,一状告到警察局,他向警方控诉,隔壁犬只无论白天、晚上,一旦察觉他家有人进出,就立即吠叫「挺吓人」警方依社维法移送,法官审酌,因狗在隔壁邻居,没有证据证明「冲出来吓人」,另狗见人车经过有警觉性,以吠叫提醒饲主也是天性,认定事证不足,谕知不罚。

判决书指出,高向警方说,每天不管白天或晚上,只要有人进出家门,隔壁的犬只就会冲出来以吠叫的方式吓他们,特别是他父母亲年纪已大,有时候会被犬只吓到,身心受影响;犬只如果没有绑,看到他们会冲出来近距离地对他们吠叫,如果有绑,一样会想冲出来,甚至有时候会在他家门口便溺。

警方奖饲主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的「驱使或纵容动物吓人者」条款移送,法官认为其中所谓驱使,应系指用积极的行为驱使动物去吓人;而纵容,则系指消极的对于有看管义务之动物不加看管,而容认其恣意吓人而言。

饲主辩称,狗养在自家庭院出门都会用皮绳拴好带出门,见人车经过会提高警觉吠叫提醒饲主,但不会追赶人车的行为。法官认为,犬只会吠叫属于天性,若狗吠叫就认为是「吓人」,无从认定,谕知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