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牛交通事故饲主、车主互不提告 屏东警仍依法开罚

10日小年夜凌晨,屏东县台一线新潮州大桥北上车道发生一起人牛交通事故,一辆小客车撞倒一头牛后,牛倒地不起,车主肇事逃逸。(翻摄画面潘建志屏东传真)

10日小年夜凌晨,屏东县台一线新潮州大桥北上车道发生一起人牛交通事故,一辆小客车撞倒一头牛,车子板金凹损,引擎严重受损。(翻摄画面/潘建志屏东传真)

10日小年夜凌晨,屏东县台一线新潮州大桥北上车道发生一起人牛交通事故,一辆小客车撞倒一头牛后,牛倒地不起,车主却肇事逃逸,警方调阅监视器后找到车主,车主及饲主最后决定互不提告,不过警方认为双方违法,仍告发开罚。

车祸后牛虽然未被撞死,不过头部受到重创,警方找到吴姓饲主,联络业者载送至台南屠宰场处理。警方调阅监视器后循线找到肇事林姓车主,他表示,他开到一半,突然一只牛冲了出来,他来不及反应,左车头牛头对撞,撞击猛烈让他吓一大跳。

他看到牛瘫倒在地,一时心里害怕,便驾车离开。他说,虽自他的车板金凹损,引擎也严重受损,无法再使用,不过因为案发后他离开现场,未即时处置,觉得自己有错,不会对饲主提告求偿。

吴姓饲主则说,他因未善尽圈养责任,导致「牛逛大街」发生车祸,所幸车主没有受伤,自己确有理亏,实属大幸,不会对车主提告求偿;双方互不提毁损告诉及求偿,调解成立。

虽然双方互不兴讼求偿,内埔分局仍对双方告发开罚,吴姓饲主因「疏纵禽畜道路上奔走」,妨害交通,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开罚300至600元;林姓车主「肇事虽无人伤亡,但未依规定处置」,也依道交条例开罚1000至3000元。

内埔警分局长蔡耀顺表示,畜养动物应善尽驯养责任,避免动物出入道路,影响路人权益;另用路人发生交通事故,也应采取必要措施报告警察机关及不得驶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