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开铲土机擦撞 警仍依法开罚不例外

男子喝酒后开铲土机擦撞路边车辆,被警方依公共危险送办。(翻摄照片/李京升苗栗传真)

苗栗温姓男子日前喝酒之后,开铲土机上路,在三义乡鲤鱼潭村某路口倒车时,碰撞到路边轿车,警方到场处理,对温男进行酒测,酒测值超标,警方也将温依公共危险罪送办。

苗栗县警察局苗栗分局鲤鱼派出所,获报后前往处理,发现温男开铲土机撞到路边车辆,而温姓驾驶酒测值竟为0.34mg/L超标,被依法送办。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汽、机车以外的「动力机械」,只要在一般道路上违反规定,都比照汽车的规定来处罚,另外刑法第185-3条对于酒后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规范范围更是广泛,举凡飞机、船舶、挖土机,或是电动自行车,都是在该法条的规范中。

苗栗警察分局在此特别提醒驾驶人,近年酒驾肇事案件频传,也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为遏止酒驾,立法院三读已修正,针对「酒驾未肇事」的刑责从原本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

同时明定公路主管机关得公布「10年内第2次酒驾累犯者」的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并将同车乘客「连坐罚」金额,提高至60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请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不仅可能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也让周遭无辜用路人安全备受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