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驾驶擦撞机车!双方没事离开「店员帮报警」 2人都被开罚
▲倒车撞到机车,双方都没事,结果店员好心帮报警,害双方都被开单。(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记者刘人豪/台中报导
台中赵姓女驾驶倒车时不慎撞到机车,双方确认人没受伤后,赵女即离开,没想到便当店的店员报警,导致赵女被开罚肇逃,机车骑士也被开红线违停。赵女称没肇逃提起行政诉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赵女经骑士同意才离开,没有逃逸避责,判决撤销原处分。
判决指出,赵女2023年6月15日12时32分许,驾车在台中市沈阳路与兴安路口,因倒车不慎碰撞停放路旁机车,有立即下车察看关心,与何姓车主检视,双方确认没有人员受伤,车损部分没有详查,之后双方都没有留下联络方式即各自离开。
赵女离开后不久就接到员警来电,说何姓车主报警处理,感到相当错愕,便到第五分局说明经过,得知何姓车主联络方式后询问其状况,何姓车主说他无意报警,是便当店服务生主动热心报警,结果被开罚肇事逃逸,赵女称没肇事逃逸,提起行政诉讼。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决处认为,只要有发生车祸,知悉有车损人伤之可能而仍离去,纵非直接故意,亦有间接故意。未通知警察到场处理并为必要处置,亦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或留下联络方式,即离开现场,即使事后和解,仍不影响肇事逃逸之故意及违规事实认定。
何姓车主指出,当时买东西有听到撞击声,发现机车倒地,就过去扶起来,赵女有下车,有跟她说自己没事, 当时没有说到赔偿的事,当下不知道有车损,是拿完东西回来要骑车才发现,那时才听到周围的人帮报警,自己才跟着报警。车主也传讯息跟赵女说,「她报警了,结果我多一张罚单,哈哈。…其实就是壳破掉,结果我要付钱,跟我说帮我报警了」。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根据双方互动情形,应认何姓车主在现场并无追究之意,赵女既经何姓车主同意而离开现场,自不能认赵女主观上有逃逸避责,虽事后何姓车主发现有车损而有报警之行为,仍不得倒果为因,判决撤销原处分,并要台中交通裁决处给付赵女840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