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前主秘陈宏达 批警滥开罚单不等于交通执法
法务部前主秘陈宏达去年依绿灯号志行走行人穿越道,被违规抢先左转自小客货车撞伤,但他遭警方指摘违规不走斑马线遭罚款,陈宏达5日发表声明《我的恳求-让行人有一条安全回家的路》,苛政猛于虎,滥开罚单不等于交通执法,认为交通执法尚有改善空间。
陈宏达说,他在车祸发生后,向警方表示现场另有一部计程车在前违规抢先左转,但警方拒不处理,3个月后反而对于守法的被害人滥施裁罚,处分恣意偏颇,实属不可思议;他曾多次依法申诉,均不获置采,告发、裁罚机关颟顸官僚,没有自省能力。
陈说他不得不对于台北市警方提起行政诉讼,他提起行政诉讼不只是要捍卫个人的权益及名誉,更是为市井小民发声,不信公理唤不回!胜诉乃本于他的专业,一般人受到公权力恣意侵犯,恐未必有能力平反,只有徒呼奈何,他也担出3点恳求。
首先,执法不能泯灭人性,办案不是没血、没眼泪!执法应衡量公平性及合理性,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苦民所苦。不要把善良的民众也当作寇仇对待,警察如果不「依法行政」,滥开罚单,那不是交通执法,那是「扰民」、「苛政」,而「苛政猛于虎」,浮滥的裁罚只会带来更多的民怨,对于交通安全的改善并没有实质的助益,不要让市民连过个马路都要提心吊胆,不能安居乐业!
第二,建立行人穿越道应有的权威及安全,积极展现改善交通安全「执法决心」,并拿出一套有效的「防护策略」,认真研议、务实改善,减少车祸伤亡的发生,生命安全对每个家庭都是弥足珍贵、无可取代!滥开罚单≠交通执法,执法不要只有五分钟热度,作作表面功夫或浮夸宣传,而是应该真正下功夫、用心执法,有效落实保护民众「行的安全」各项措施,这是警察作为「人民保姆」责无旁贷的天职。
最后,加强法治教育、专业训练,淘汰不敬业、不适任的警察人员。警政体系应该要求警察强化交通执法专业,尤其在第一线员警应该确实作好搜集、保全证据的基本功,扬弃「技巧性吃案」的恶质文化,对于人民的陈情、诉求不要装聋作哑、视而不见;教育训练尤其应加强人权保障、「依法行政」的观念,不能恣意妄为;对于少数怠惰散漫、操守不佳,藉势、借端扰民的不适格员警应予淘汰,以免影响整体警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