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优先交通大执法 南投警分局今年已开出「6位数金额罚单」

▲南投警方启动车不停让行人大执法。(图/记者高堂尧翻摄,下同)

记者高堂尧/南投报导

为确保行人安全,南投县警局持续执行行人交通安全执法工作,于24处优先执法路段,针对易造成交通事故及行人安全的违规行为进行取缔,并于6月11至13日实施全县同步「不停让行人大执法」;其中南投警分局今年度截至6月止,行车未礼让行人处罚金额已达数十万元,希望有效降低行人死伤事故。

据交通部统计,行人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以车辆于路口「未注意车前状况」 及「抢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规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 天桥而穿越道路」为3大主要肇因;去(112)年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高达380人,今年1至3 月仍高达119人,另经分析「路口事故」占所有交通事故约6成,其中行人死亡人数近4成亦发生于路口。

南投县警局表示,全县今年1至3月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较去年同期增加1人,在针对去年全般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后,由交通队及各分局就所辖提列、针对24处高发事故路口优先执法:包括南投市三和三路与公园街口、草屯镇太 平路与育英街口、埔里镇中山路二段与北辰街口、竹山镇集山路与前 山路口等,且将「路口不停让行人」、「非号志化路口未依标志、标线、号志停车再开」、「人行道违规停车与临时停车」,以及「影响行人路权道路障碍」等违规行为列为重点取缔项目。

南投警分局指出,本次「不停让行人大执法」即针对南投市三和三路、育乐路及名间乡彰南路等重要路口,加强取缔路口不停让行人及未停车再开违规态样;而本年度截至6月止,该分局已取缔路口未依规定停让违规共94件,处罚金额已达数十万元。

县警局提醒,依警政署函颁订定标准:路口无人指挥时,汽车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离行人行进方向一个车道宽(约3公尺)以内,及前悬已进入行人穿越道上为取缔认定基准,路口有人指挥时不听从而强行通过者,得迳予认定举发;依现行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汽车若不停让行人,可处6000元罚锾(机车1200元),另不停让视障人士可加重处罚至最高7200元,闪红灯未停车再开可处1800元罚锾,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违规停车最高可处1200元罚锾。

除拦查举发,县警局目前已在埔里镇中山路三段与大城路口启用取缔路口不停让行人之科技执法设备,竹山镇大明路与枋坪巷、草屯镇太平路二段与育英街及埔里镇中正路与西安路一段等三处路口,亦将自今年7月1日起陆续启用;该局呼吁驾驶人行经路口时,应注意停让行人先行,并遵守路口路权规定停车再开,也持续将行人高发事故路口列为重点取缔及宣导地点,希望带给所有用路人更安全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