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交通、友善行人 桃园市6月推动交通大执法

桃园市政府警察局统计今年1至5月行人事故虽较去年减少,惟为再降低行人事故,友善行人交通环境,6月赓续推动交通大执法,以维护交通安全与顺畅。(桃园市交通警察大队提供)

交通部针对今年1至3月行人事故分析,行人死亡事故中69%为遭汽车碰撞,年龄层以高龄者占73.1%最多,主要肇因为车不让人及行人违规;桃园市政府警察局统计今年1至5月行人事故虽较去年减少,惟为再降低行人事故,友善行人交通环境,6月赓续推动交通大执法,以维护交通安全与顺畅。

桃园市交通警察大队表示,「人本交通」乃现今道路管理主要趋势,保护行人、行人优先已成为道路规画与执法重点,为使驾驶人及行人养成「停让」及「尊重」习惯,桃园市政府警察局针对酒后驾车、超速、闯红灯、车不让人及行人违规等5项易肇事之重大违规加强执法,搭配6月1日启用之20处科技执法降低行人事故。

交通警察大队说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最高处新台币6,000元罚锾,机车驾驶人第1次未礼让行人者处罚1,200元,惟1年内有2次以上未停让行人者,也加重处罚至6,000元,并违规记点3点及道安讲习3小时。警方针对此项违规之认定基准为汽车前悬已进入行穿线,距离行人行进方向不足1个车道宽(约3公尺)即构成违规,请驾驶人行经路口务必慢、看、停,行人亦勿过马路时滑手机,应在绿灯秒数足够时尽速通过,以避免憾事发生。

交通警察大队长郑文铭表示,每个人在路上都有可能是行人或驾驶人,人本交通、友善行人已是普世价值,本月大执法首重行人事故防制而非取缔绩效,呼吁驾驶人行近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听」,以保障你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