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达/执法应「以人为本」 司法改革感动了谁? 

司法所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一个人,它绝对不会只是一个案子、一堆卷宗诉讼程序运作执法人员应以人为本。(图/视觉中国CFP)

「科技始终来自于人性」,司法改革亦复如此。

一年前总统府司法改革会议提案如天灯四起,司法院法务部接续推陈出新各项诉讼制度,究司法改革成败如何?仍在进行式,尚难盖棺论定,但人民长期的无感是个不争的事实。

执事者汲汲营营制度之变革,也不断透过各种数据及媒体大肆传播,但一旦忽视改革中最重要的「人心」及「人性」问题,不能立定「以人为本」核心价值的司法改革,自然也注定它令人民无感的命运。

以法务部先前推动「废特侦组」、「检察机关去法院化」及「一、二审检察官轮调制度」等政策为例,虽法院组织法修法快速完成,特侦组走入历史,各检察署也如期揭牌更名,但似乎没有任何一位民众为此喝彩,反而一、二审检察官轮调制度衍生问题不断,显然此类改革不是当务之急,更与民众所关心的问题并不切身。

司法改革如果沦为制度之争、形式主义汉堡中找不到牛肉,即使买一送一,民众还是不会买单

当然,制度的变革固然是司法改革重要的思考方向,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司法改革之核心应该回到「人」的身上,「人」才是改革成败的关键,并且要从各项「基本功」做起,社会学者耶尔利赫说:「长远观察的结果,除了法官人格以外,正义没有任何保障」,司改如果只是舍本逐末,自难成就大器

法务部前部长邱太三两年前就任时,曾发表公开信给全国检察官,信誓旦旦「不容有害群之马」,但「正己专案」早已随特侦组废除消声匿迹,两年后依然发生花莲地检署检察官至幼儿园兴师问罪等憾事,改革欠缺配套作法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对症下药,公开信也徒具道德宣示的意义。

诉讼真正有切身利害的当事人是被告被害人,不是参审员、不是陪审团,诉讼制度运作的核心,必须要能落实到其各项诉讼权益的保障,让他们把声音充分呈现在法庭中;而法官、检察官及辩护人,更要超越法律专业,以人为本,展现同理心,共同参与程序之妥当进行,不仅「了案」,更要能「了事」。

伊凡伊列区之死》是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Leo Tolstoy)晚年写的一本短篇小说。故事主角伊凡.伊列区(Ivan Ilyich)做到令人钦羡的高等检察长,他平步青云、财富迅速累积,好不威风得意。后来身体衰弱卧病后,他开始冷眼看人生,才发现医师毫不在乎他的疼痛与忧虑,只是机械化地以专业角度处理他的身体,这就像他在法院的一贯风格,只想从专业角度把所有案件冷漠而优雅地处理掉,冷漠到近乎无情与残酷。直到将死才发现,他从没留下会让人铭记在心的功勋,他一生的官运亨通、功成名就,都只不过是庸俗至极的集合。这部小说值得仼何一位推动司法改革者省思,司法所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一个人,它绝对不会只是一个案子、一堆卷宗及诉讼程序之运作。

「做对的事」是信念,「把事情做对」则是执行力

司法改革要成功,让人民有感,不仅要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不流于主义之争、形式主义,要去做对的事;同时,也要积极发挥执行力,做好各项行政支援,挹注适当资源,提供足够的法警书记官等基层人力,支援法官、检察官把事情做对。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改革者不要羡慕天边彩虹,所有的改革就从脚下这一步踏踏实实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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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达,现任基隆地检署检察长,着有《为正义而奋战 ── 一个法律人的社会关怀》一书;2017年司改国是委员;2014年归建高检署检察官期间,为吕介闵声请再审成功,吕介闵因此获判无罪定谳,沉冤得雪。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