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皓扬连续杀流浪猫后遭台大退学 求回复学籍官司败诉

▲杀猫澳门侨生陈皓扬(灰色帽T者)出庭时,遭民众追打。(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湾大学澳门藉学生陈皓扬,2015年底在台大温州街巷弄内杀害流浪猫「大橘子」,遭检警单位逮捕起诉。但他又在2016年8月间,杀害另一只流浪猫「斑斑」。台大决议将他退学,陈皓扬竟打起行政诉讼,要求台大撤销退学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9日判决陈皓扬败诉,可上诉。

陈皓扬2015年底,在台大温州街巷弄内虐杀流浪猫「大橘子」,遭到检警单位逮捕,并在2016年初提起公诉。他被起诉后竟继续杀浪浪!检警单位查出,台北市山区一家蔬食餐厅店猫「斑斑」失踪多日,经过调阅监视器画面后,发现陈皓扬于再度犯案,而他到案后也坦承杀害「斑斑」,并载往新店溪弃尸。他还供称,因虐杀「大橘子」遭起诉后,压力太大才会再度犯案。检方2016年9月间对他追加起诉,并建请法院针对陈皓扬的2个犯行分别处有期徒刑6个月。

台北地方法院并案审理后,2016年10月依《动物保护法规定,认定陈皓扬犯2罪,各处有期徒刑6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得易科罚金60万元,并科35万元罚金。陈因未上诉而定谳。

台大学生奖惩委员会针对陈皓扬虐杀「大橘子」的行为,决议处分记2大过、2小过,并到学生心理辅导中心接受专案辅导。没想到陈皓扬又虐杀「斑斑」,因此奖惩会改决议将陈皓扬退学。陈皓扬不满,诉愿失败后,打起行政官司

一审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北高行29日宣判,驳回陈皓扬的请求。北高行认为,陈皓扬为国立大学学生,乃高级知识分子,更应深知不得恣意残害动物生命,但他竟先后2次残害猫只,陈男的行为除违反刑事处罚规定外,也损害台大的名誉。故校方依据奖惩办法勒令陈皓扬退学,核法有据。本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