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侨生陈皓扬虐杀猫咪遭退学 提告讨学历再败

陈皓扬虐杀两猫遭退学,提告讨学历两度败诉。(本报资料照\郭吉铨摄)

曾就读台大化工系澳门侨生陈皓扬虐杀两只猫,不仅遭判刑定谳,还被退学,他自认符合毕业资格,提告请求撤销退学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败诉,他上诉最高行政法院获发回,北高行一审今仍判他败诉,可上诉。

陈皓扬2015年12月28日当街打死街猫「大橘子」,再将尸体带至台大校园「醉月湖」丢弃;事情曝光后,陈男遭到动保团体抨击,他8月1日竟又虐杀「动物志」餐厅店猫「斑斑」,将尸体带至福桥下新店溪丢弃。

陈皓扬两次虐猫犯行,遭法院依违反动保法各判刑6月,应执行10月徒刑,得易科罚金60万元,并科罚金35万元定谳;台大奖惩会也认定他损害校誉勒令退学。

陈皓扬认为他已修足学分,符合毕业资格,提告请求撤销退学处分,但北高行认为,陈男违反刑事处罚规定,也损害台大名誉,虐杀「大橘子」后被记两大过、两小过,却又再杀害「斑斑」,台大依奖惩办法勒令退学合法,2018年3月29日判他败诉。

陈皓扬提起上诉,最高行认为原判决理由不备,废弃发回更审,但北高行更一审调查后,仍认定退学处分合法,今再判陈男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