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皓扬虐杀2猫咪 检求刑各6月

图为虐猫案的陈皓扬(前中)今年8月以15万元交保后,在法警护送下出法庭。(资料照片 郭吉铨摄)

前台大侨生陈皓扬虐杀流浪猫「大橘子」及蔬食餐厅店猫「斑斑」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2)日下午开庭辩论,公诉检察官认为猫狗等动物的生命应受到保障和尊重,不容许任何人剥夺物牠们的生命,陈皓扬以残忍手法让两只猫死亡,当庭求刑两罪各判6月徒刑,陈皓扬则以自己受到满多的惩罚,希望法官可考虑给予适当减轻法律上处分。全案已辩结,定10月13日下午2点28分宣判。

去年12月28日陈皓扬涉嫌在北市温州街虐杀流浪猫大橘子,经常喂养大橘子的法藉老师王娴如目击,曾上前制止,但还是挽回不了大橘子的生命。今年5月检方依违反动保法起诉后,没想到前案未审结,陈又在今年8 月1日,陈皓扬又虐杀北市文山区一家蔬食餐厅店猫「斑斑」,再被检方追加起诉,两案并审。

今日下午3点半,北院开庭审理两案,王娴如到庭作证,厘清是否为大橘子的饲主。她表示大橘子不是流浪猫,是被遗弃的猫咪,固定在温州街活动,她也会在下后晚上十点左右去喂食,也会注意大橘子的健康和状况。公诉检察官戴东丽认为,依证人的说法,不符动物保护法饲主的定义。

许多爱猫和动保人士到庭关切,看见陈皓扬出现,大骂「垃圾、人渣」。陈皓扬则是对证人的说法,被诉犯两罪,完全没有意见。在院方和警方护送下,这次未酿成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