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皓扬狠杀2猫判10月罚35万 北院判决理由曝光!

▲陈皓扬(灰衣)遭判10月有期徒刑。(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涉嫌虐杀流浪猫「大橘子」和店猫「斑斑」的澳门侨生陈皓扬,被依违反动物保护法等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陈皓扬2案均手段残忍,罔顾、轻蔑动物生命,经审酌陈当庭认罪及检方各求刑6个月,因此今天下午宣判,应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并科罚金35万元,全案可上诉。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陈皓扬漠视动物生命,明显违反《动物保护法》,虽经台大诊断有注意力缺失过动及焦虑等症状,但未达到欠缺辨识其行为违法能力,而虐杀「斑斑」一案是经警方侦办后传唤他到案,不符合「自首」条件,更何况2案均手段残忍,罔顾动物生命,审酌陈皓扬认罪及检方建请法官2案各判刑6个月,因此判处应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月,分别并科罚金15万与25万元,仍可上诉。

去年12月28日,陈浩扬温州街一处停车场虐杀「大橘子」,警方根据监视器画面逮到陈,今年5月17日被依违反动保法起诉,没想到8月又虐杀店猫「斑斑」引发社会挞伐,当月16日台北地院首度开庭审理「大橘子」案时,陈当庭认罪,并供称即将开庭,才会杀猫泄除压力,但已记取教训,希望可以轻判。讯后,陈皓扬在庭外遭大批民众痛殴。

台北地方法院9月22日辩论终结,检方认为,陈皓扬虐杀手法残忍,虽然经过台大医院心理鉴定后,确实有心理方面问题,但仍建请法官2案应各判有期徒刑6个月。当时,陈皓扬向法官表示,第二次犯案后,感受到养猫人对猫的情感,在伤害猫的同时也伤害了养猫人,因此体对于自己心理上的疾病,会主动面对不会逃避。

▼今年8月陈皓扬再度虐杀店猫斑斑,引发众怒。(图/记者柳名耕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