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攻占政院11人遭判刑 魏扬等10人无罪理由曝光!

▲323攻占政院案今宣判魏扬等10人无罪、另11人分别判3至5个月徒刑。(图/记者柳名耕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太阳学运衍生318占领立法院、323攻占行政院、411路过中正分局3案,其中318占领立院被告林飞帆陈为廷等22人,因法官认为符合公民不服从要件,上月31日判全数无罪。针对攻占行政院部分,涉犯煽惑犯罪及加重窃盗罪的黑岛召集人魏扬等10人获判无罪,台北地院认为,魏扬等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但当时因不满服贸争议发表个人言论主观上难认有煽惑他人犯罪之故意。

台北地院行政庭长表示,魏扬等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但当时他们因为反服贸,而发表个人情绪激动之言论、呼口号激励士气,主观上难认有煽惑他人犯罪之故意;至于损毁公物的许顺治、李冠伶虽辩称是「行使抵抗权、反抗权」,但法官审理后认为,除此之外应尚有其他中立途径可解决,例如可透过大法官释宪管道,因此并不构成行使「抵抗权」要件。

另外,涉犯加重窃盗罪的王晟亦、郭修豪部分,台北地院认为,两人为使用窃盗,当时虽拿走4个浓烟逃生袋,但因为没有据为己有的不法犯意,因此获判无罪。

323攻占行政院判决名单

煽惑他人犯罪(8人):魏扬、陈廷豪、许立、林建兴、江昺仑、刘敬文、许顺治、柯廷谕皆无罪。

妨害公务(9人):吴崇道3月徒刑,缓刑2年、刘建明3月徒刑、林唐聿4月徒刑、陈建斌4月徒刑、陈威丞4月徒刑、黄国阳4月徒刑、谢升佑4月徒刑、许哲榕5月徒刑;另外,吴濬彦无罪。

毁损公物(3人):李冠伶4月徒刑、黄茂吉5月徒刑、许顺治4月徒刑(另煽惑犯罪部分获无罪)。

加重窃盗(2人):王晟亦、郭修豪皆无罪。

▼当时群众在行政院外静坐抗议。(图/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