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攻占行政院...魏揚7人獲撤告沒事 檢察總長非常上訴判決曝光

太阳花学运9年前攻占行政院,前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主委杨翠儿子魏扬等7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更一审以全案早经行政院撤告,毋须实质审判,而判决公诉不受理确定;检察总长认为魏扬等人涉犯不是告诉乃论之罪而提非常上诉,最高法院判决驳回。

最高法院认为,检察总长仅能对于有利被告部分提非常上诉,而本案非常上诉理由并非有利被告,且没有统一法律见解的必要,因此驳回非常上诉。

2014年3月18日,以大学生为主的反服贸协议群众占领立法院,23日夜间行政院也被攻陷,「攻占行政院」案中,魏扬等多人被起诉煽惑他人犯罪,一审判决无罪,另有11人因妨害公务、毁损公物等罪名判决有罪。

二审依煽惑他人犯罪改判魏扬等人有罪,但判决被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认为「公民不服从」是表达政治意见的特殊形式与最后手段,并引德国「抵抗权」为例,指我国宪法虽未明文规定,但应加以承认。

更一审对于魏扬等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认为行政院在一审已对检方起诉侵入建筑物的87名被告撤告,效力包括魏扬等人先前鼓动、教唆群众进攻行政院的部分,直接判公诉不受理,全案确定。

检察总长非常上诉主张,魏扬等人涉犯煽惑他人犯侵入行政院建物及妨害公务罪,煽惑群众蔑视公务员依职权维护公共秩序的尊严,造成公务员的身体伤害,并践踏官署,暴力逾越法律秩序的界线,造成公共秩序的紊乱,不属于告诉乃论之罪。

检察总长指出,纵使行政院秘书长撤回侵入建筑物部分的告诉,也不影响追诉魏扬等人煽惑他人妨害公务部分的犯行,认为更一审不受理判决违背法令;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非常上诉无理由,判决驳回。

太阳花学运成员攻占行政院。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魏扬。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