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太阳花323突袭行政院二审宣判 魏扬改判有罪
太阳花学运期间,抗议民众在6年前的3月23日晚间突袭行政院,之后警方强制驱离民众,爆发溅血事件,有11名被告因此一审遭判有罪。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历经2年半审理后,27日二审宣判,增加魏扬等6人改犯煽惑他人犯罪之罪,分别判刑2到4月,均可易科罚金。其余驳回。有罪的变成17人,无罪4人。
▲太阳花学运攻占行政院案,一审时有不少人遭判刑。(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2014年学运于3月18日占领立法院开始,群众并于3月23日突袭行政院,由于当时群众占领行政院后,警方之后进行暴力驱逐,造成40余位民众溅血。当时侦办的台北地检署一口气起诉当时的学运领袖林飞帆、陈为廷、前立委黄国昌等132名被告。而政权移转后,民进党撤回对大部分被告的告诉,但非告诉乃论罪的妨害公务、毁损公物等罪被告,无法撤回,由法院进行审判。
其中323突袭行政院案部分,一审台北地院2017年4月间判决11名被告有罪,其中3人犯「毁损公物罪」,8人犯下「妨害公务罪」,分别处3到5个月的刑期,均可易科罚金。案件上诉第二审。
二审高院2017年9月间首度开庭审理,当时陈为廷到场声援,并强调这批有罪的被告,仅是「为大家推开拒马、剪开蛇笼」,「为大家挡住警察、可能与警察有些许的碰撞行为」,陈为廷批评,这样的有罪,毫无道理。而审判长陈筱珮审理期间,多次询问当事人「权力分立」?什么是「最后手段」?之类的问题。因此律师团认为审判长心证偏颇,声请法官回避。由于声请法官回避案件必须停止审理程序,当天为2017年12月25日,陈筱珮开庭时仅说:「祝福大家,圣诞快乐!」随即结束庭讯。
律师团声请法官回避最后遭驳回确定,仍由陈筱珮组成的合议庭审理,全案于2019年重启审理程序,检方指控魏扬等人触犯煽惑他人犯罪,请求高院改判有罪;至于魏扬则主张,当时群众均为自发性到场,并无煽惑行为,仍请求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