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洪仲丘案二审 沈威志改判无罪、15士官改重判

陆军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资料照/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陆军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命案洪家检方都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高等法院9日上午二审宣判大翻案,陆军五四二旅前旅长沈威志改判无罪;前连长徐信正改判3年有期徒刑何江忠改判3年有期徒刑,范佐宪则改判徒刑2年8个月。

徐信正原本审判有期徒刑8个月,二审则改重判3年;一审轻判6个月的前副旅长何江忠则改判3年徒刑;上士范佐宪一审轻判6个月,也二审重判徒刑2年8个月;除了沈威志改判无罪外,其余15名士官二审都加重判刑。

洪家除了对沈威志二审判决有意见外,其余涉案15名士官都改重判,包括一审轻判6个月的副连长刘廷俊改判有期徒刑3年,士官长陈以人改判2年,一审判徒刑3个月的宪兵郭毓龙二审重判8个月;管理陈毅勋等6人原本一审遭判刑5至6个月,可易科罚金,不过二审改不得易科罚金。

陆军下士洪仲丘在2013年7月退伍前3天,遭上级违规关禁闭虐死,18名涉案军官中,一审仅分依业务过失致死、上官藉势凌虐军人公务员假借职务权力私行拘禁等罪,判连长徐信正等13人各8个月至3个月不等徒刑,另5人无罪,洪仲丘的家属不服,提起上诉,高院今改判何江忠等15人3年到3月不等刑期,其中原本有罪的沈威志改判无罪,另2人维持无罪判决全案可上诉。

洪仲丘案去年轻判少将前旅长沈威志等13名军士官3到8个月有期徒刑、另有5名士官无罪。

桃园地方法院2014年3月7日一审宣判,认为虐死洪仲丘非蓄意,按照上官藉势凌虐军人、公务员假借职务权力私行拘禁、业务过失致死等罪,轻判13名军士官有罪,不过只有前连长徐信正判刑8个月最重,官阶最高的陆军五四二旅前旅长沈威志则判刑6个月,张丰政等5名士官则无罪。

洪家人不服一审判决,检方收到判决书研议后,以「量刑」、「死因判定」等两大理由提起上诉。

▼洪仲丘父亲母亲。(资料照/记者刘康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