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功案二审 陈巧明哭诉:才打2巴掌判13年太重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灵修团体「日月明功」集体虐死詹姓高中生案,教主陈巧明一审重判13年徒刑全案经上诉后,台中分院2日首开庭,陈巧明在庭上哭诉,自己「只有打过詹生2个耳光」,不明白为何判这么重,甚至将责任推给詹母,称她管教相当严厉。

▲台中高分院2日首开庭,陈巧明叫屈「只打2巴掌」判13年太重。(图/东森新闻

「我真的没有叫人打他,为什么被判这么重?」陈巧明先是辩称,自己只掴了死者2掌,但并没有指示成员打人,之后又哭着喊冤说,自己是詹母与詹生间的沟通桥梁,并未逼迫詹生写自白书,当时詹母情绪激动,怀疑是她下重手,法官询后将陈还押。

2013年5月间,陈巧明以死者「返校打扫」有问题理由,指示詹母将死者带至默园「管教」,詹生遭日月明功成员集体凌虐致死,彰化地院去年12月依共同伤害、私行拘禁致死等罪,重判陈巧明13年徒刑、詹母黄芬雀判4年半,另6名成员也被判刑。

詹父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告诉,彰化地院上月11日宣判,陈巧明与詹母黄芬雀须连带赔偿詹父322万多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