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文资料照。(图/记者李毓康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立委陈明文被控在嘉义县长任内涉嫌泄漏民雄污水厂工程底标案,台南高分院26日下午宣判,一审无罪的陈明文被依涉泄密罪改判6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陈明文在担任县长任内,被控涉嫌泄漏民雄污水厂工程底价(6.54亿)给伟盟公司,让该公司以低于底价20万元得标。全案爆发后,陈明文和伟盟董座赖文正一度遭收押。
2012年9月,嘉义地院判决陈明文与赖文正、伟盟副总经理卢中正无罪;县府水利处前处长陈殿宝判刑1年,减刑为6个月。
本案上诉二审后,经过近5年审理终于宣判,陈明文改判6月徒刑,得易科金1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