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水厂弊案 行贿包商4人遭判刑
负责金门县自来水厂海水淡化工程的得标厂商「国统公司」行贿水厂作业员、技术指导员,借此提高产水利润并降低工程被刁难改善的机率。梁姓董事长、叶姓总经理、谢姓经理、庄姓派驻厂长分别遭判拘役50天、5月不等,均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金门县自来水厂海水淡化工程包商「国统公司」花45万元行贿作业员,还17次招待指导员喝花酒,借此提高产水利润并降低工程被刁难改善的机率。梁姓董事长、叶姓总经理遭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可上诉。
国统公司2017年1月取得「金门海淡厂工程」,该工程2019年1月验收竣工。为了追求产水利润,锁定能上签表达建议产水量职权的翁姓水厂作业员。翁男提高「每日产水量」获准后,向国统庄姓派驻厂长开口、暗示「事成要见真章」。庄男逐层回报,国统谢姓经理为此还打给叶男,建议「行贿的钱一定要花」,梁男和叶男随后便指示财务部备妥45万元贿款,透过庄男转交给翁男。
检廉调另查出,水厂技术蔡姓指导员17次到声色场所消费、带小姐出场,费用24万元也全由国统埋单,国统借此降低缺失改善审查机率,确保请款顺畅。
开庭时,梁男等4人都坦承行贿自来水厂人员。法官查出,翁男确实屡次向国统公司索贿、刁难,梁男曾质问谢男「金门为什么都没有动?」谢男表示「现在是水厂在挡,我们该做的都做了」,梁男忍不住抱怨「该做的做,也给他们了还这样」。
水厂作业员翁男、技术指导员蔡男2人收受贿赂部分另行审结,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审酌梁男等人无前科,均坦承犯行,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判梁男、叶男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并科罚金10万元,缓刑2年,支付公库10万元;谢男及庄男遭判5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支付公库2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