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首起非法贩售大陆机上盒案 经销商遭判4个月缓刑2年

金门县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在2021年11月间查获地区首起非法电视多媒体机上盒案,违法之经销商遭判刑4个月、缓刑2年。(图/读者提供)

金门县刑大副大队长董纪宏吁请民众支持正版、拒绝盗版,不购买及使用非法机上盒。(于家麒摄)

黄姓多媒体经销商涉嫌自大陆进口非法机上盒,甚至还协助消费者安装APP,已造成侵权行为。(图/读者提供)

金门县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在2021年11月间查获金门地区首起非法电视多媒体机上盒案,黄姓多媒体经销商涉嫌自大陆进口非法机上盒,再转卖给不特定消费者赚取差价,甚至提供现场指导、协助消费者安装「UBTV」、「UBLIVE」等APP,让消费者非法观看有线电视所提供合法之讯号来获利,此举未获著作权人之同意或授权,已造成侵权行为。全案依违反著作权法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后,近日判决黄嫌因违反著作权法第93条第4款之侵害著作权罪,被判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2年。

金门县刑大副大队长董纪宏表示,近年部分市售机上盒,提供民众非法连结侵权网站,观看影音内容,已严重损害著作财产权人或合法取得授权业者的权益,进而影响台湾相关产业发展,县警局除将持续查缉此类违反著作权法案件,也吁请民众支持正版、拒绝盗版,不购买及使用非法机上盒。

台湾有线宽频产业协会(CBIT)感谢刑事警察局积极查缉盗版机上盒,并表示法院已做出有罪之判决,希望通路业者有所警惕,不要贩售违法侵权机上盒。

台湾有线宽频产业协会同时呼吁,盗版机上盒不仅侵害著作权,更有危害国安、资安之疑虑,建请政府比照防治性侵害、儿少保护、打诈等法,修订相关法律,才能更有效防制盗版机上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