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大学前校长涉「假采购真核销」 遭地院判1年1月徒刑、缓刑2年

大叶大学前校长梁卓中涉嫌在任内,利用执行专案计划时以假采购、虚开发票方式核销,彰化地院审结,梁卓中被依涉犯3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判处1年1月徒刑,缓刑2年,应向国库支付43万7675元。(叶静美摄)

大叶大学前校长梁卓中涉嫌在任内,利用执行专案计划时以假采购、虚开发票方式核销,与余姓职员2人因而取回67万5349元核销现金,遭检方依法起诉,彰化地院审结,梁卓中被依涉犯3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判处1年1月徒刑,缓刑2年,应向国库支付43万7675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梁卓中在任职大叶大学副校长、校长期间,为该校执行「水下载具压力壳及重要附属结构应用技术先期研发 (II)」、「类潜舰噪音形象预估技术之建立与音频特征之探讨」、「潜舰国造研究发展专案计划」等专案计划主持人;余男则陆续在总务处、先进车辆中心担任组员。

梁卓中在2017年6月间起,指示余与9家厂商询价、取得报价单及填写庶务单,梁再以专案计划主持人身分提出申请,待签准后,余再向厂商办理假采购,厂商依余要求开立统一发票或收据,并由不知情的学生等人盖章验收,再由校方会计室开立支票或以汇款方式拨付款项,待厂商收到货款扣除0-20%税捐,再将现金67万5349元交给梁及余。

梁坦承犯行,但辨称仅向余指示及领取部分款项27万6038元,梁被依涉犯3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处有期徒刑1年1月,缓刑2年,应向国库支付43万7675元。余自首,以证人身分证述全部犯罪事实,获减刑,依涉犯3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处有期徒刑6月,缓刑2年,应向国库支付36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