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兵对班长、辅导长、人官施暴 判刑1年缓刑2年
中华民国国军怎么了?台东一名陆军一兵陆续向班长、上尉辅导长、中校人事科长施暴,遭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等于「留校察看」,全案还可上诉。
这名服役于陆军台东太平营区陈姓一兵,去年年6月间因打扫勤务未尽职被王姓士官班长纠正,陈兵心生不满竟然拿电风扇砸向班长并将他推倒。
几天后,陈兵休假返回营区时和卫兵发生口角,陈姓中校人事科长前往处理,陈兵控管不住情绪又欲冲向前,经旁人制止才未发生暴力。
周姓上尉辅导长获悉后,将陈兵带回安抚情绪,陈兵在辅导长室抱怨自己休假管制不合理,火气又升了上来,以脚踢辅导长右小腿,接着和辅导长扭打。
营区长官认为陈姓一兵陆续和士官、尉级、校级军官发生冲突,暴行犯上又屡劝不听,将他移送法办,法官依触犯陆海空军刑法判刑1年,缓刑2年,罚180小时劳务,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