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女警骂「白目」 林朝宝丢云林县议员资格
云林县议员林朝宝被控酒后大闹咖啡店,不满店家报警,不但辱骂女警「白目」、扬言要把女警调走,甚至推伤女警,一审判刑1年、缓刑3年、褫夺公权3年;台南高分院28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林丧失议员资格,由陈树吉递补。
今年3月间,民进党籍的林朝宝和友人酒后到斗南一家咖啡店消费,因抽烟遭店家制止,他仗着议员身分,对前来处理的女警咆哮,并呛「云林县最嚣张的议员就是我」、「要把妳调到台西」,被依妨害公务罪函送法办。
云林地院6月22日判林1年徒刑、缓刑3年,法官认为他行为已不适任议员,宣告褫夺公权3年。林提上诉被台南高分院驳回,判刑确定,由于被褫夺公权,因此丧失议员资格。
「我的行为是不对,但我是不讲道理的人吗?我不是这么坏的人。」对判决结果,林朝宝表示无奈,强调是媒体过度报导,影响法官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