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闹店家推女警 嚣张议员林朝宝褫夺公权3年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议员林朝宝3月时在咖啡店内抽烟,仗着议员身分,不但不听店家制止,还推伤1名前来处理的女警,呛「云林县最嚣张的议员就是我,要把妳调到台西」,被依妨害公务罪函送法办。经调查,云林地院在22日判他1年徒刑、缓刑3年,法官并认为他行为已不适任议员,宣告褫夺公权3年。

民进党云林县议员林朝宝(42岁)今年3月15日凌晨与友人前往斗南镇85度C咖啡店消费,当时满身酒味,因在店内抽烟遭制止愤而大骂,对店员咆哮「你是三小!叫环保局、叫警察来也一样,信不信我让你们这间店关门!」

何姓女警与另一警员赶往处理并好言相劝,林朝宝却咆哮说「走开」,还骂女警「白目」,说「你敢办我?我议员耶!信不信明天把妳调到台西?」林并出手推挤两名警员,造成女警右脸颊撞到玻璃门挫伤。

事件曝光后,林朝宝公开道歉,并被民进党停权1年处分,女警、店员都没提告,警局因社会压力,将林朝宝依妨害公务罪函送法办。

经过调查,云林地院承审法官认为,林朝宝是法律系毕业,却毫无法治观念,不足为民表率,不适任议员职位,22日依妨碍公务罪判刑1年、缓刑3年、褫夺公权3年,并要求登报向受伤女警道歉,以及半年内缴交公库10万元。

对此,林朝宝表示不服。他认为当时已向当事人及社会道歉,法官还判那么重,不符比例原则,会继续上诉争取权益

据悉,如果二审维持原判定谳,林朝宝不仅这届剩下2年半任期的议员做不完,恐怕也无法参选下届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