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议员黄声全以代付餐费涉贿 遭判关3年10个月褫夺公权5年

苗栗地院刑庭判决苗栗县第20届县议员黄声全有期徒刑3年10个月,褫夺公权5年。(谢明俊摄)

苗栗县议会第20届县议员黄声全,涉嫌在去年9月竞选期间涉嫌以代付餐费方式贿选,经苗栗地检署依违反选罢法起诉,苗栗地院刑庭审理后,日前依黄声全涉犯选罢法第99条第1项交付不正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褫夺公权5年。可上诉。

绰号「扁哥」的黄声全,曾当选苗栗县第18届县议员,4年前竞选第19届县议员连任失利后,去年东山再起参选苗栗县第5选区县议员当选。但在竞选期间,黄声全因被检警调查获涉嫌贿选,经苗栗地检署依违反选罢法提起公诉,并提民事当选无效之诉。结果苗栗地院选举法庭经审理后,于今年5月判决黄声全当选无效。

由于黄声全被起诉贿选,同区县议员候选人郑聚然、陈诗弦得票分居落选头及第2名,一旦黄声全获判当选无效之诉确定后,将由郑聚然以第1顺位补进县议员。

苗栗地院刑庭调查,黄声全于2022年9月19日晚上,趁有投票权的冯姓、许姓女子与不具投票权的数名不详民众,在头份市黄声全自家经营的「9453休闲钓虾场」包厢聚餐,黄声全在席间前去敬酒及拜票,并于饮宴结束时表达餐费由他请客,请参与聚餐的在场人士投票支持,使参与聚餐之人免付餐费共新台币5370元,地院依违反选罢法第99条第1项之贿选规定,判处黄声全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