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第20届县议员黄声全涉选罢法 高分院维持一审原判

台中高分院审理苗栗县第20届县议员黄声全涉选罢法,22日宣判维持一审有罪判决。(谢明俊摄)

苗栗县议会第20届县议员黄声全,涉嫌在2022年9月竞选期间涉嫌以代付餐费方式贿选,经苗栗地检署依违反选罢法起诉,苗栗地院刑庭审理后依黄声全涉犯选罢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褫夺公权5年。黄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审理后,22日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全案仍可再上诉。

绰号「扁哥」的黄声全,曾当选苗栗县第18届县议员,4年后连任失利,2022年东山再起参选苗栗县第5选区县议员当选。但在竞选期间,黄声全因被检警调查获涉嫌贿选,经苗栗地检署依违反选罢法提起公诉,并提民事当选无效之诉。

结果苗栗地院选举法庭经审理后,于2023年5月判决黄声全当选无效。苗栗地院刑庭并于2023年9判决黄声全涉犯选罢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褫夺公权5年。

苗栗地院刑庭调查,黄声全于2022年9月19日晚上,乘有投票权的冯姓、许姓女子与不具投票权的数名不详民众,在头份市黄声全自家经营的「9453休闲钓虾场」包厢聚餐,黄声全在席间前去敬酒及拜票,并于饮宴结束时表达餐费由他请客,请参与聚餐的在场人士投票支持,使参与聚餐之人免付餐费共新台币5,370元,地院依违反选罢法第99条第1项之贿选规定,判处黄声全有罪。

黄声全不服判决结果上诉,经台中高分院审理,22日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有罪判决。全案仍可再上诉。

由于黄声全涉嫌贿选获判有罪及当选无效,一旦定谳后,同区县议员候选人郑聚然、陈诗弦得票分居落选头及第2名,一旦黄声全获判当选无效之诉确定后,将由郑聚然以第1顺位补进县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