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拍板 下届新竹县议员维持现行选区划分

中选会 (翻摄中选会脸书专页)

新竹县人口成长迅速,迄今超过57万人,今年5月新竹县选举委员会函报新竹县议员选举区变更草案,建议将第10选举区北埔乡与峨眉乡划为两个选举区。中选会今召开委员会议审议,决议维持现行选举区划分,不予变更调整。

中选会表示,新竹县选委会所提下届新竹县议员选举区变更案,为广征各界意见,中选会于110年10月12日召开公听会,邀请学者专家、内政部、新竹县议会、新竹县政府、各乡(镇、市)公所及各乡(镇、市)民代表会代表与会。

中选会指出,公听会与会学者专家所提意见,包括议员席次分配,不宜只用单一指标,应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37条所定选区划分6项标准办理;北埔乡、峨眉乡人口数离选出1名区域议员的基本人口数差距甚钜,须有合理论述紧扣新竹县发展愿景,以增强说服力;城乡差距有其结构性因素,议员席次分配未必能解决城乡差距问题。

中选会说,至与会地方人士表达之意见洵属一致,即基于峨眉乡长期以来未能选出一席议员,为地方发声,且为缩短城乡差距,追求地方长远发展考量,希望峨眉乡单独划分为1个选举区,以达一乡镇一议员乡乡等值的目标。

中选会表示,经中选会委员充分交换意见及讨论后,考量峨眉乡单独划分为一选举区,固为地方民意期待,但地方制度法仅对妇女、原住民及离岛乡定有名额保障,并未规定偏乡或每一乡镇市应有1席议员,选举区划分攸关选民及候选人参政权益,议员保障名额,应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办理。

中选会说,又「人口分布」系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37条第2项所定选举区划分重要考量因素之一,「票票等值」、「公平代表性」均系选举区划分通则,选举区划分应避免在民意代表性上产生落差,方有助于地方政治稳定及地方长远发展。

中选会强调,有关峨眉乡、北埔乡分别单独划分选举区,各该乡区域人口数与选出1名区域议员之基本人口数差距甚钜,未符前开法律有关选举区划分应斟酌「人口分布」之规定以及「票票等值」之选举区划分通则,爰决议维持现行选举区划分,不予变更调整,并参酌本会委员意见,就偏乡议员名额保障及议员选举各选举区应选名额之计算方式等法制化提出修法建议,送请内政部作为地方制度法或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法之参考。